第105章 微雨(12)-《宰执天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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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军的路线突然偏离,韩钟一下抽紧了心脏,只听到木笛短促的响了一声,跟着一道整齐的收枪声,就看见刚刚亮出去的火枪全都收了回来,重新架到了肩上。发现并没有人被引逗得开枪,他又放松下来。
这是辽军一贯爱用的手段。辽军过去与大宋交战,面对军阵时,很少会一冲而上,总是会雷同的战术,设法逼迫列阵的宋军露出破绽。一旦弓弩手被引得齐射,或是外围的刀盾手发生恐慌,这一个失去反击能力的时间,就是最好的攻击间隙。
韩钟受过很完备的军事教育,枪法一流,弓马娴熟,兵书战策背了一肚子,辽军常用的战法他能够倒背如流,但回想辽军冲锋的这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,如果由他指挥的话,可能犯下的错误的数量,韩钟就冷汗涔涔。
肯定会败的。
惨败。
按照韩钟过去听的说法,枪阵开火的距离是越近越好。
燧发枪射出的子弹,在超过五十步之后,就有一半以上失去了杀伤力。这一点跟神臂弓等重弩是一样的。距离敌人越近,射击的杀伤力就越大。
曾经有一回,他跟着当时还统帅神机营的表伯父去神机左营大校场,听表伯父说过,最好的时机,就在枪刺快要刺进对方胸口的时候开枪。
当然,韩钟知道,这是夸张的说法。但他也清楚,神机营中的标准,正常情况下,枪阵要开枪,需要等到能看清敌人脸上黑痣的时候。
五十步?
三十步?
不,是不能超过二十步。
这个标准,至少在新式线膛枪整体列装之前,是不会变的。
可实际上能做到的有几个?
尤其是在面对如契丹铁骑这样的强敌的时候。
韩钟过去一直觉得这个标准不难,二十步,也就是十丈,那是足够远了。只有眼力出色的士兵,才能看清楚对面敌人的长相和脸上的斑点,要是自己来指挥,肯定要放到十五步以内。
可事实证明,他可能会在百步之外就下令射击。
‘幸好没开枪。’
韩钟暗暗庆幸着自己身边有一个出色的指挥使,和一个更为出色的步军指挥。
砰!
身后传来的一声枪响,让韩钟汗毛倒竖。
韩钟风一般的转回身,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敌军主力给吸引住了,都忘了身后也有敌军来袭。
三尺高的路基,加上半尺高的道砟,还有路基两旁的排水沟,骑兵要冲上来并不容易。而反向的那一面,也比正面的地势更差一点。
辽国的骑兵想要施展手脚,必定要大费周折,即使要不惜代价的攻上来,也会要比正面迟上一些。
只要骑兵造成的压迫性不太强,足以让受训不足的护路军镇定下来。
理论如此,谁成想一到实际,就出了篓子。
“陈六!?”韩钟转身的同时,大叫道。这边的事他是交给陈六的,锅也是陈六背着。
眼前都是一层烟雾,只听见火枪乒乒乓乓的一阵乱响,既没有节奏也没有气势,敌人还没有到,自己就吓乱了,这让韩钟哭都哭不出来。
忽然想到一个可能,韩钟惊慌的又回头看正面,却见面对正在远去辽军的步军指挥里面,甚至连一个回头的士兵都没有,都是如同石雕一般注视前方。
一群呆若木鸡的好兵,到底怎么练出来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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